引进培养紧缺急需人才奖励补贴

来源: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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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1.2018年度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按《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2018年)》引进和培养的人才。 2.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原“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毕业,并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
扶持标准
根据人才层次和薪酬水平等,将资助对象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资助。资助对象须与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具 备以下条件: A类:符合《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中拔尖人才及以上条件,且年薪高于80万元。(年薪是指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规定的年度支付工薪费用,财政给予的资助和奖励不计入年薪。 B类:符合《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中高级人才及以上条件,且年薪高于50万元。 C类:符合《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中高级人才及以上条件,且年薪高于30万元。
申报材料
1.提供《沈阳市引进培养紧缺急需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中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薪酬证明(工资发放表等收入证明)完税情况证明、《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沈阳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网站自助打印)或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参保单位编号及个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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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引进培养紧缺急需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rsj.shenyang.gov.cn/viewNews_fg.php?kid=9751&cid=58&tid=%C9%F2%D1%F4%CA%D0%C8%CB%C1%A6%D7%CA%D4%B4%BA%CD%C9%E7%BB%E1%B1%A3%D5%CF%BE%D6%B9%D8%D3%DA%BF%AA%D5%B92018%C4%EA%B6%C8%D2%FD%BD%F8%C5%E0%D1%F8%BD%F4%C8%B1%BC%B1%D0%E8%C8%CB%B2%C5%BD%B1%C0%F8%B2%B9%CC%F9%C9%EA%B1%A8%B9%A4%D7%F7%B5%C4%CD%A8%D6%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