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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认定

来源: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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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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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领军人才认定标准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技术英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辽宁省“双千计划”领军人才;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育工程”百层次人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辽宁省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辽宁省工艺美术大师;沈阳市领军人才。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 2.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 3.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 4.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1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第1名; 5.辽宁省优秀新产品奖一等奖第1名; 6.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须为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项目第一负责人); 7.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8.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9.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 10.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11.长江韬奋奖; 12.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6个: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图书)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第1名; 13.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 14.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子项2个: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第1名; 15.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 16.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须为第1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6.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 7.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9.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文化部优秀专家; 11.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12.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四)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五)近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六)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且来沈高校担任博士生导师者。 (七)近5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八)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九)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 (十)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担任公司首席分析师者(或首席经济学家)、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经证监会核准)、公募基金经理职务2年以上者(各单位2年内仅可申报1人)。 (十一)近5年,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十二)近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任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者。 (十三)近5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十四)近5年,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者。 (十五)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十六)其他相应层次人才。
扶持标准
1.创业型领军人才100万元资助和50万元购房补贴。 2.对在我市工作的领军人才以上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在沈阳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按其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15%,由市财政连续三年予以补助。对在我市创业并获得盛京人才有关政策奖励的高层次人才,按其奖励资金应纳税额的20%,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一)认定申请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表格下载网址: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zip格式); 2.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复印件); 4.录用职工登记表; 5.自主创业人员营业执照; 6.近3年个人完税证明; 7.近3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符合认定标准条款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纸质版一份,申请表及汇总表需填写完整信息并加盖相关部门审核公章,电子版一份(PDF格式)。 (二)资助、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1.沈阳市高精尖优才申报表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及个人的社保缴费和完税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权构成等)、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三)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请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请表》: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薪酬证明(工资发放表等收入证明)、完税情况证明(各区县(市)地税部门负责为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出具完税证明)、《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自助打印)或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参保单位编号及个人编号。 4.在沈创业并获得盛京人才奖励的,应提交获得奖励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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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http://rsj.shenyang.gov.cn/gccrc/viewNewsb.php?kid=8700&cid=216&ti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D0%B8%DF%B2%EF%BF%BD%EF%BF%BD%EF%BF%BD%CB%B2%EF%BF%BD%EF%BF%BD%CF%B6%EF%BF%BD%EF%BF%BD%EA%B1%A8%D6%B8%EF%BF%BD%EF%BF%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