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才培养引进奖励

来源: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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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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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
扶持标准
对引进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创业型领军人才及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政策分别给予资金资助。对按照市级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引进和培养的人才,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奖励补贴。对企业自主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创新(长期)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给予250万元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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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jxw.shenyang.gov.cn/html/SYJXW/201901/154691022226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