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组织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

来源: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1.奖励对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正常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 2.奖励条件:(1)2017年1月1日起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杰出人才,经认定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每年工作9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本市企业和上述人才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或已获得政府的资助资金;(2)2017年1月1日起新引进的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经认定后与本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含5年)劳动合同或已获得政府的项目启动资金。
扶持标准
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万元/人奖励;引进杰出人才,给予20万元/人奖励;引进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给予30万元/团队奖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计划,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一名引进人才,对组织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
1.《沈阳市鼓励中介组织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申报表》; 2.中介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个人身份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用人单位与中介组织和个人签订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沈阳市引进人才情况表》; 6.本市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引进人才履行合同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或已获得政府资助资金的证明材料; 8.引进人才认定证明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沈阳市鼓励中介组织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申报指南

http://rsj.shenyang.gov.cn/gccrc/viewNewsb.php?kid=8701&cid=216&tid=%C9%F2%D1%F4%CA%D0%B9%C4%C0%F8%D6%D0%BD%E9%D7%E9%D6%AF%BA%CD%B8%F6%C8%CB%D2%FD%BD%F8%B8%DF%B2%E3%B4%CE%C8%CB%B2%C5%BC%B0%CD%C5%B6%D3%C9%EA%B1%A8%D6%B8%C4%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