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一)经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以上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
(二)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近3年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近3年世界500强总部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世界500强地区总部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金融专家;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沈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沈阳市大中型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沈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在我市注册并纳税,2018年度纳税额居全市前100名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且符合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由每家企业推荐,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人)。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在沈阳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2018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
申报材料
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由申报单位统一负责办理,不接受个人申请。
首次申报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请表》。
2.《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汇总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6.薪酬证明(工资发放表等收入证明)。
7.完税证明。
8.《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自助打印)或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养老保险)。
以上材料只需提供一份(另附PDF扫瞄版材料),其中复印件请用单位公章,PDF扫瞄版按每个申请人制作一套,内容为第1、4、5、6、7、8项,申请表及汇总表请另附电子版。
连续税收补贴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已获得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连续申请汇总表》。
2.2018年度完税证明。
3.《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自助打印)或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