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高校高层次人才到地方创办、领办企业补贴

来源: 赣州市市委组织部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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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到地方创办、领办企业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开展项目合作的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
扶持标准
同等享受相应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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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http://rsj.ganzhou.gov.cn/c100232/2017-09/04/content_a1bc7ae2aaab4a6b89b66c6248425b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