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计划”人才项目

来源: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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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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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申请“洪城计划”人才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具有在国内外大型企业、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不含南昌市属人才)。 2、项目申请人为已(拟)在南昌设立企业的法人代表,并拥有不低于30%的股份。 3、项目载体企业注册不满一年(含),或尚未在南昌注册,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申请资助资金。 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 5、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所在技术领域居国内先进水平(含)以上。 6、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有利于我市产业链的完善和补充。 7、项目研发和产业化活动均不在我市,为取得市场在我市专门设立销售网点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扶持标准
“洪城计划”人才项目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1、项目单位注册落户后,分三个层次对A类、B类、C类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人民币的创新创业补助资金。产出重大技术成果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2000万元追加支持。项目补助经费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和市财政各负担50%。 2、项目单位注册落户一个月内,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给予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创业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可持续免费使用三年。 3、项目负责人在昌首次购买自用商品房的,A类、B类、C类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和市财政各负担50%。 4、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A类、B类、C类项目分别按贷款付息额的100%、70%、50%给予2年贴息补助,贷款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和市财政各负担50%。 5、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之前,优先入驻政府建设的孵化器,3年内每年补贴50%的场租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租赁厂房直接生产销售的,2年内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房屋租赁费,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和市财政各负担50%。 6、“洪城计划”人才项目团队及其引进的人才享受我市《关于实施“天下英雄城,聚天下英才”行动计划的意见》(洪发〔2018〕8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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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南昌市“洪城计划”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http://ncdj.nc.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3&id=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