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引进类与培养类项目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项目。
(2)项目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3)项目具有科技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4)项目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 3%。
(5)前期已投入项目研发、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经费不低于该项目申请资助金额的两倍。
(6)申请人拟开展科研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7)同一申报单位年度申报“双百计划”项目不超过三个。
2.引进类项目申请人(含团队负责人,下同)的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团队其他成员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
(2)申报项目之日前1年未在昌工作,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工作协议,在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
(3)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4)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获得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
②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内外领军人才。
③在国内 985 或 211 高校、国(境)外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
④在世界 500 强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引进类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次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