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企业落户

来源: 南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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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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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符合《南昌市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我市,并承诺向所在地政府部门报送交易数据,且经营期限在5年以上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
扶持标准
(一)对经市电子商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认定,带动性强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我市,并承诺经营期限在5年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该企业的项目建设;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电子商务相关建设项目,以及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市区投资电商企业、园区等相关项目或设立全国性、区域性总部的,实施“一事一议”政策。 (二)对提供电子商务企业运营办公使用面积5000㎡-15000㎡(含),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的网络、物流等配套服务,且实际运行一年以上电子商务楼宇管理运营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若提供电子商务企业运营办公使用面积超过15000㎡,再奖励5万元。
申报材料
①南昌市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奖励申请表;②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③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④知名企业相关证明材料;⑤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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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昌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www.nchdz.com/id_4028b2976415fa1e01641ca3e32601a6/new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