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

来源: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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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实施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倍增计划。大力引进培养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为特征,来通创新创业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等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到2020年,我市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数量达到500名,较“十二五”时期翻番、实现倍增。 二、实施高水平企业创新人才倍增计划。 鼓励我市工业企业大力引进掌握工程关键技术的高水平创新型、实用型人才和各类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我市企业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具有较高年薪收入的各类高水平企业创新人才达到3000名,较“十二五”时期翻番,实现倍增。
扶持标准
一、实施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倍增计划。 1.重点引进并优先支持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电子信息和智能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领域等我市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来通创业,按人才层级最高可给予人才团队核心成员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 2.领军人才来通创业,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项目落户所在地政府(园区)提供租住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在通购房自住的,按《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层级,给予40~1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创业领军人才连续不中断缴纳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三年内按《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确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和省级高端人才三个层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4000元和3000元的生活津贴。 4.创业领军人才获得省级以上人才专项资金支持的,由市级财政给予1︰0.5配套奖励。 5.加大自主培养领军人才奖励力度,对从我市申报成为两院院士的,给予人才本人一次性200万元奖励;从我市申报成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级层次的人才,给予人才本人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6.充分发挥市科创基金作用,鼓励投早投小、支持科技创业。对由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高科技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政策性股权投资,三年内可按约定方式退出。相关尽调程序和投资表决按《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7.领军人才在通创业,根据需要由所在区(园区)提供租赁一定面积的办公、研发和生产用房等物理空间,三年免租金。对人才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新服务,只要符合市场准入和行业交易规则,可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大力推广应用。 二、实施高水平企业创新人才倍增计划。 8.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掌握工程关键技术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年薪达到24万元以上的,3年内,按人才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给予人才本人1︰2配套奖励,单个人才不超过100万元。 9.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提供统建类、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购房自住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10.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 11.市区企业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招引博士实质运行的,3年内对站内新进站博士后给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 12.鼓励企业柔性新引进海外工程师、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等高水平外国(境外)专家,对引进的外国(境外)专家,经审核,一年内按专家薪资给予1︰0.5的配套补贴,单个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企业引进外国(境外)专家另外获得国家、省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http://www.nantong.gov.cn/ntsrmzf/szfwj/content/c2f02650-8bc2-4055-937b-7e58ec659e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