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四、鼓励企业培养储备人力资源
10.鼓励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企业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全日制订单班,每班不少于20人规模的,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人均补贴最高1000元。对开展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养成本,给予最高年人均6000元的培训补贴,中级工不超过一年,高级工不超过两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鼓励企业职工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对于在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年的在职职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或实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职业工种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在我市企业就业的职工到我市各类院校接受学历提升教育,从2019年7月1日起,对于在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年的在职职工,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并继续在我市企业就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鼓励市内外高校学生在通见习(实习)。对组织20人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各类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对见习(实习)学员按照我市最低工资75%的标准每月给予生活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引导企业提高引人留人软实力。发挥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加大对智能化改造的扶持力度,提供更高品质就业岗位,以产业集聚带动人才集聚。指导企业执行劳动法规、严格安全生产、关心关爱职工、创建企业文化,全方位打造有利于职工工作生活的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