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服务业高端引进人才资助

来源: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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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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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年薪30万元以上的商务服务业高端人才或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新设立的商务服务业企业在设立2年内引进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建造师、执业律师以及其他年薪20万元以上的人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由常州市商务服务企业(主要包括管理咨询、设计、检验检测、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人力资源服务等类别)引进; 2. 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 3. 引进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 没有享受过“龙城英才计划”其他人才政策的支持。
扶持标准
1. 引进人才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2年内购买位于常州市区8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2. 给予引才企业(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的企业)每年2万元的引才资助,连续3年。
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商务服务业高端人才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引进人才身份证件复印件; (4)引进人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0年之前境外获得学位的除外)复印件,引进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建造师、执业律师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商务服务业高端人才或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新设立的商务服务业企业在设立2年内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人才的,需提交签订劳动合同起至申报时,连续12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凭证; (7)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新设立的商务服务业企业在设立2年内引进注册会计师、注册建造师、执业律师的,需提交签订劳动合同起至申报时,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8)用人企业的银行帐号(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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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才办关于印发《加快商务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因政府机构改革,该链接可能已失效,请留意最新动态。)

http://fgw.changzhou.gov.cn/html/fgw/2017/AQMNLMOF_1027/22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