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创业基地认定

来源: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4/24-2022/05/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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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常州市范围内各类新建或已建的创业中心、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科技园、农业产业园、电商产业园、小企业孵化基地、高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众创空间等,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市级创业基地。优先考虑面向返乡农民工或农民等特定群体的创业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主体具有创业孵化或企业管理服务的相应专业资质,可合法开展创业孵化业务。基地运营时间在申报当年6月底前满2年以上。 常州市范围内由同一家管理服务机构运营的2个及以上基地,视作一个基地进行申报认定,一般由基地总部所在地申报,数据以申报所在地的基地情况为准。 (二)场地设施。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孵化创业实体的要求,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应产权清晰或租赁手续完备,场地作为孵化载体用途的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2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变相改变用途。基地应设置会议场地、商务洽谈、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功能区,能提供规范的物业管理和水电、消防、通讯、网络等公用配套服务。其中: 1.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2.大学生创业载体: (1)大学生创业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2)大学生微型创业园: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大学生创业苗圃: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三)孵化成效。在孵创业实体的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本基地内,在孵创业项目的创业实践和预孵化场地在本基地内且尚未领取营业执照;在孵实体创业带动就业率平均达到1:3以上,且合法经营、用工规范。 1.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当年6月末在孵实体数不少于30家,当年新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5家。 鼓励培育面向返乡农民工或农民等特定群体的创业基地:申报当年6月末在孵创业实体数不少于20家,当年新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2家。 2.大学生创业载体: (1)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当年6月末在孵实体数不少于30家,其中初始创业的大学生不少于12家;当年新入驻实体中初始创业的大学生不少于3家。 (2)大学生微型创业园:申报当年6月末在孵实体数不少于15家,其中初始创业的大学生不少于10家;当年新入驻实体中初始创业的大学生不少于2家。 (3)大学生创业苗圃:申报当年6月末在孵创业项目数不少于15个,其中初始创业的大学生不少于12个。 (四)管理服务。基地应配备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专(兼)职创业导师不少于5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能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培训、融资贷款、事务代理、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协助创业者办理开业手续,申请扶持资金。 综合评估对照评估标准,围绕机构场所、运营管理、创业服务、孵化成效、工作创新等项目进行打分。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评估表》; 2、《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申报表》; 3、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4、《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在孵实体(项目)基本情况表》; 5、《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在孵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6、《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管理人员名册》; 7、《市级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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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省、市级创业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462165076787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