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投融资扶持

来源: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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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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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A类: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领军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一流学科学科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国家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二级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双创人才。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创新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工作经历的研发和管理人才,企业全职引进的金融服务、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双创人才。  
扶持标准
1、对列入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初创期企业,给予小额创业贷款,由财政对人才企业项目单笔600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给予70%的风险补偿。 2、对备案风险投资机构因首投失败,经评估认定的,最高给予原始投资额20%、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风险补偿,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人才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除享受市级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政策外,对其首次成功融资后,在徐实际投资额超过融资额80%的,给予人才本人100万元奖励。 4、对在徐注册并经省级以上金融主管部门备案的创投机构,每帮助1家所投人才企业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挂牌的,经认定,由财政给予创投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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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

http://www.chinafx.gov.cn/Gov/Article.asp?id=86&ClassId=6&articleid=11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