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支持电子商务项目-重点电子商务企业

来源: 徐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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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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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建筑业,产业园
申报条件
依法在徐州市市区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2年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
扶持标准
支持条件及标准: (1)对引进、设立和经商务部门认定为总部(全国性、区域性、功能性)或运营服务中心的企业,且在徐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或服务收入超5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当年软、硬件投入20%且总额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补助; (2)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含跨境电子商务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实际投入30%且总额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对经商务部门认定为传统商贸流通市场电子商务转型升级试点企业的,给予企业软硬件投入20%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4)对经商务部门认定的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社区,分别给予社区当年软、硬件投入20%且总额不超过20万元和15万元一次性补助; (5)对经商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品牌、服务商,给予企业品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投入50%,服务商电子商务相关软、硬件投入20%且总额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补助; (6)对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和1亿元,且年纳税额分别达到150万元和3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对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实现跨境电商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超过300万美元、500万美元和3,000万美元的企业(优先支持通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通关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对提供电商专业服务包括代运营、营销推广、策划设计、分销应用、拍摄美工服务等整体专业服务当年帮助5家以上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帮助单家本地传统企业实现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或帮助本地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跨境销售额300万美元以上的电商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9)对“创客空间”、“可信环境”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含量高、对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作用明显的电子商务重大项目,经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实行“一事一议”。
申报材料
(1)徐州市2019年度电商企业补助申报表(附表3-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金申请报告(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股本构成、员工情况、主营业务及服务对象,利润情况;二是使用平台基本情况,包括平台体系架构(有自有平台的)、上线时间、平台软硬件投入情况、当前注册用户及增速、平台访问量及Alexa网站流量排名情况、交易规模及增速、获得的荣誉、诚信经营情况;三是企业特色介绍,包括新技术应用情况、创新情况、盈利模式及社会效益、获社会投资情况、安全保障措施等;四是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4)转型升级试点企业、电子商务品牌、服务商认定文件复印件; (5)自建交易平台的,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网络零售企业填报徐州市2019年度网络零售企业补助申报表(附表3-2); (7)专业服务企业填写徐州市2019年度电商专业服务企业补助申报表(附表3-3)并提供与服务对象协议复印件; (8)获评电商品牌的企业填写徐州市2019年度电商品牌补助申报表(附表3-4); (9)2018年度审计报告、平台项目软硬件投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相关票据清单及复印件(含银行支付凭证); (10)资金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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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支持电子商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czj.xz.gov.cn/Htmls/zhengwuzhichuang/tongzhigonggao/F4686B4VX6606P2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