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创新平台聚才奖励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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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扶持标准
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资助,获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万元建站资助,鼓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格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升格后追加40万元建站资助;对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博士后进站工作,列入当年区级引才计划,给予15万元引才项目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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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新政十二条》的通知

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jjkfq/202105/2d57386ca4934a699a1cad9c67b0c8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