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人才荣誉机制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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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和人才集聚示范单位评选。
扶持标准
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和人才集聚示范单位评选,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奖励,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可享受开发区尊享待遇。优先推荐各类人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注重选树优秀人才典型,加大人才事迹宣传力度。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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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新政十二条》的通知

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jjkfq/202105/2d57386ca4934a699a1cad9c67b0c8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