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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创业创新

来源: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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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1、参赛选手要求 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主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2、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和核心竞争力。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生态环保理念。 (5)鼓励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以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参赛。 (6)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在往届农业农村部和省举办的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再参赛。 3、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创办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10年(含)以内,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时原则上须提交营业执照、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项目成长过程和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可提交如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销售合同等,以及符合参赛要求的证明材料。参赛主体提供的所有文字材料、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尚未登记注册的创业主体,请提供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创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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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扬州市农村创业创新活动的通知

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nyncj/202106/f84506bbfa8e4f638091f62377825a1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