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赶超项目

来源: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扬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良好; 5、同一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一类项目。 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赶超项目: 围绕“323+1”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及化工新材料等产业,支持企业面向产业链高端,实施创新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赶超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企业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弥补产业链空缺的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优先支持。 申报条件: (1)属于上述产业内的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企业以及公共研发平台等单位,所从事的研发项目为所在行业重大终端装备或其关键配套零部件,且为高端市场或新兴市场提供解决方案;项目技术产品具有产业链关键环节性质,对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作用大; (2)攻关项目属于重点支持方向,对照现行国际标准或选择一家国际国内行业公认的国外领先企业的现行标杆产品(无法提供相关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企业标准原文的,可提供相关有效证据材料),针对攻关项目主要技术性能和产品功能上的差距与不足,对标确定赶超目标,在核心关键技术和重要功能等方面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施期内能够制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标准,项目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明显高于国家、行业标准,与传统技术产品相比具有优越性能或新功能; (3)申报单位在本项目相关领域积累了技术基础,形成了有效知识产权;攻关项目技术路线科学合理,攻关条件措施保障有力;能保障项目所需资金,须在2022 年12月底前完成攻关任务,研发的技术产品满足所有核心技术指标和应用考核指标; (4)项目研发投入计划不低于500万元。研发投入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软件、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模具、工艺装备开发费用;设备调试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设备购置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等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扶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1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70%的启动资金,通过验收审核后,再拨付剩余30%资金。
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其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赶超项目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线上填写申报表格,线下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可登录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me.yangzhou.gov.cn)“易申报”栏目,按系统提示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确认提交后完成线上申报。 2、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赶超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所有作为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主体的公章。每个项目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 (1)封面(线上填报并下载); (2)目录;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线上下载); (4)2021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线上填报并下载); (5)各项目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扬州市2021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线上填报并下载); (2)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赶超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3附表1); (3)信用承诺书; (4)拟赶超的国际先进标准或国际国内行业公认的国外领先企业的现行标杆产品技术指标文本(无法提供相关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企业标准原文的,可提供相关有效证据材料); (5)项目计划任务书; (6)攻关方案;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研发机构、项目技术基础、项目团队实力等方面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已完成投资(包括设备投资、研发投资)明细表; (10)有合作单位的,可附关于攻关合作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须明确约定合作攻关单位具体承担的攻关任务);证明合作攻关单位有实力达到核心指标、完成攻关任务的专业资质、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gxj/202110/7dfe450a56fc4026b82746a5d527cf2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