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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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海洋产业,航空航天,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须担任企业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或其它同等级别职务,领衔企业核心攻关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无锡市本土企业单独引进,或与在锡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引进; 2016年1月1日以后来锡,且与申报企业签订不少于24个月的劳动合同,原则上在认定后应继续在申报企业工作不少于12个月,申报人与申报企业约定的年度薪酬收入(来源于申报企业的月薪、奖励性绩效以及分红等)不低于30万元; 12个月内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申报企业的月薪、奖励性绩效以及分红等)累计不低于30万元。 (二)未申报同年度“太湖人才计划”及其升级版其他项目。
扶持标准
经评审确认的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享受下列支持政策: (一)对于担任企业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或其它同等级别职务,领衔企业核心攻关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的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给予企业每引进一名领军人才1万元的一次性引才工作补贴以及领军人才月应纳税所得额30%的薪酬补贴,补贴时限为12个月,最高不超过30万元。领军人才在锡购房,经认定的,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 (二)对于企业引进能带来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科研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在国际上行业内公认的著名科学家、著名设计大师等),在人才科研和工作经费配套、在锡购房的安家补贴、企业引才工作补贴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 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认定后即签订人才、引才企业、所在市(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方扶持协议,明确扶持期的责权。 企业薪酬补贴于12个月期满后一次性计发。如企业实际发放领军人才薪酬的时间短于12个月或提前终止合同(未满12个月),按实际月份计发薪酬补贴。企业一次性引才补贴与企业薪酬补贴同时发放。 领军人才在申报后购房的,可享受30万元安家费补贴,分5年等额拨付。每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方可拨付安家费。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ss.wuxi.gov.cn)在线申报平台申报,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相应的PDF电子文档,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无锡市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表》;   (二)申报人的基本学历资历证明;   (三)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申报人按月缴纳个税的记录;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六)企业对申报人的评价意见;   (七)企业对申报人项目推进情况的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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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18年度无锡市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http://lss.wuxi.gov.cn/doc/2018/05/14/18278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