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人才计划”-医学专家团队支持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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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 1 名带头人、3-5 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196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可柔性引进,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195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团队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有 5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单位及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科研或教学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 2、团队成员鼓励全职引进,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 5 年以上,原则上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柔性引进的,团队带头人每年在锡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 30 个工作日,核心成员每年在锡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3、团队已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柔性合作合同。 4、申报单位用于引进团队、人才培养、科研技术成果转化等经费投入不低于财政经费 1:1 配套。 5、申报单位相关学(专)科具有较好建设发展基础,能为引进团队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装备和人员配备。 6、团队以预防和治疗重大疾病为主攻方向,以我市省级以上重点专(学)科(含中医、公共卫生)、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市级以上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诊疗中心)和重点学科(实验室,含中医、公共卫生)为依托,掌握的核心医疗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填补国际、国内空白,带领专(学)科明 显提升医学科技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 二、分类条件: 根据《“太湖人才计划”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医学专家团队分为顶尖医学专家团队(A 类)、高端医学专家团队(B 类)、优秀医学专家团队(C 类)三类: 1、A 类团队的学术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专科排名全国前十位。团队带头人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2)担任以下国家级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成员; (3)“国医大师”; (4)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医药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含候任)等。 2、B 类团队的学术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专科排名全国前二十位。团队带头人还必须取得以下人才称号或项目: 全国名中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国家中医学术流派代表性传承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双创团队带头人、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特聘医学专家。 3、C 类团队的学术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专科排名全国前三十位或全省前三名。 专科排名参考上海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排行榜,同一专(学)科原则上不重复引进。
扶持标准
1、经费资助。以 5 年为一个周期,引进 A 类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 1500 万元的专项资助,引进 B 类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的专项资助,引进 C 类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专项资助,其中 10%用于补助团队成员,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生活保障。全职引进的团队根据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生活服务保障,柔性引进的 A 类、B 类、C 类团队,分别给予团队带头人每月 5000 元、4000 元和 3000 元租房补贴,给予团队核心成员每月 2000 元租房补贴。 3、薪酬配套。引进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比照同行业相应的岗位等级定级定酬,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团队成员依据《市属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实施意见(试行)》配套实行协议工资,并按规定在锡缴纳个税。 4、跟奖跟补。引进 A 类团队的,给予申报单位每个团队 20万元奖补经费;引进 B 类团队的,给予申报单位每个团队 10 万元奖补经费;引进 C 类团队的,给予申报单位每个团队 5 万元奖补经费。 5、其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根据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通过网上平台(https://www.wxrcgz.com/)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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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公告

http://zzb.wuxi.gov.cn/doc/2021/01/20/3170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