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一)科技创业载体类:有一定可自主支配场地且场地集中的科技创业载体(包括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运营机构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在本市注册的,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转移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类):高校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引育成效,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1、近三年引育C类(根据《“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标准)以上人才10人以上,且平均每万平方米入选区级以上创新领军人才2人以上。
2、近三年入选区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企业5家以上,且平均每万平方米入选区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企业1家以上,其中至少2家上年度销售额超千万元。
(二)组织形式,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1、由国际国内知名机构在我市合作建立的,注册资本需在200 万元以上。
2、与政府合作建立的,拥有 500 平方米以上的场地,且获得政府直接资金投入 500 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