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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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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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参加经备案的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培训合格证书的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技师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低收入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职工。 二、补贴项目 《无锡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和我市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的项目。
扶持标准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先付费后补贴”原则,实行直补个人。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培训对象每人每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得超过3次。 对参加培训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下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实际培训费低于相应等级补贴标准,以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税务发票)为准。对参加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政府购买的培训价格给予补贴。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标准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
通过培训考核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个人,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省人社一体化平台(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提出补贴申请,上传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税务发票)。个人也可凭本人身份信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税务发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提出补贴申请,填写《无锡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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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调整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及补贴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hrss.wuxi.gov.cn/doc/2022/05/26/37233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