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集成电路企业引进项目投资资助(A4)

来源: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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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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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该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为2017年1月1日之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在锡新注册登记的,且在行业内具有龙头地位或明显技术优势的各类集成电路企业(含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研发中心)。 二、申报条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设计类企业(无生产型设备)在锡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生产类企业在锡实际投资额超过1亿元(注:在锡实际投资额指设备与软件购置费、研发用材料费用、IP授权费用、场地建设或租赁费用。设计类企业的实际投资额,除上述费用外,还包含人力资源支出费用),企业完成申报后至资金拨付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申报中存在的固定资产,确须转移的需向市级工信主管部门报备
扶持标准
1.对行业内具有龙头地位或明显技术优势,注册3年内在锡实际投资额(含设备、软件与专利购置、研发投入、人力资源成本、场地等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最高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分档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对注册3年内,在锡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生产企业,最高按其实际投资额(含设备、软件与专利购置、研发投入、场地等费用)的5%进行分档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集成电路企业引进项目投资资助申报书; 2.项目申报书面材料: (1)项目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所有制性质、注册资金和日期、主营业务、上年度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投资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等。 (2)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招标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3)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额等。 (4)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人员配置、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设立年度以来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含投资清单及相关票据复印件、证明、董事会决议等); (5)与所在板块或园区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6)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情况(利税缴纳证明、员工社保缴纳证明、专利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企业信用信息基准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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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0年无锡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wuxi.gov.cn/doc/2020/03/05/28571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