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来源: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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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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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充分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条件;   (三)急需紧缺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和海外专家工作室柔性引才计划的用人单位是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以及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的,属中方控股(占股51%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及各类企业;   (四)海外高端创新团队集聚计划的用人单位应为我市企业,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属中方控股(占股51%以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 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中明确的“4+4+1”主导产业;   3. 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或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4. 企业为创新团队配套的项目经费应不低于市、区(园区)财政资助总额。 二、急需紧缺外国专家条件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为外国国籍,并在海内外取得博士学位;   (三)截至2018年6月20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引进后能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所从事的工作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相符。已在我市工作的,申报人应在2017年6月1日以后入职,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保或纳税;   (五)外国专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C类人才的认定标准。   2. 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 持有的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并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相符。优先支持引进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的外国专家。   4. 创业类外国专家应具有国(境)外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5. 其他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六)特别优秀或对我市有重大贡献的人才,可突破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限制。 三、海外高端创新团队条件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二)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人数为3-5人,其中,带头人应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核心成员中至少1人应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截止到2018年6月20日,团队带头人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核心成员不超过55周岁;   (四)创新团队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含)从南京以外引进到申报企业工作且正式到岗。与企业签订不短于项目实施周期的正式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每年在企业累计工作时间均不少于6个月;   (五)团队成员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关联性或互补性;   (六)团队成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 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 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且精通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   (七)对有突出成绩或我市有重大贡献的人才,可突破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限制。   (八)创新团队持有的项目应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并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基本相符,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且能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九)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项目结题时应实现规模生产。 四、海外专家工作室申报条件   符合本通知第二项(一)、(二)、(三)条件,以及以下基本条件的,可申请挂牌海外专家工作室,并享受柔性引才支持。   (一)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外国人才工作,关心外国人才工作生活,根据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引进外国人才层次高、人数多、成效好。   (二)应建立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具备工作室必要的物理空间和研发、实验、工作条件,外国人才满意度高,且在引才聚才上发挥显著作用。   (三)外国人才引进数量和频次应达到一定规模。一年内(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0日),实际引进外国人才10人次以上,引进的外国人才合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未来三年内,有明确的外国人才引进使用计划,并签署相关意向性合作协议,每年外国人才来宁能达到10人次以上,合计工作时间能不少于6个月。   (四)柔性引进的外国人才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一致,在科研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能做出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的优先。
扶持标准
  (一)根据外国专家服务时间、项目执行进度及绩效,据实对引进急需紧缺外国专家的,给予用人单位最长3年,每年每人最高60万元的引才补贴,用于支付外国专家的工薪(不超过实际支付的60%)、绩效奖金及用人单位为外国专家购买的商业保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排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凡引进海外高端创新团队的用人单位,按项目进度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项目资助,按到岗资助、中期评估、结题验收4:4:2的比例分期拨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园区))   (三)对挂牌成立的海外专家工作室,根据研究方向、产业性质、实际投入和交流规模,择优给予用人单位30万元启动经费。对工作室柔性引进的外国人才,参照国家引进外国人才项目支持政策,据实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用人单位每年最高30万元的柔性引才经费,用于外国人才生活津贴、国际旅费补贴等经费,经费补贴时限最高可达3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   (四)上述相关经费,用人单位涉及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用人单位涉及企业的,由市财政与享受资助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财政按1:1负担,江北新区由其财政全额承担经费。市级财政负担的部分按规定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相关区(园区)。 遇有现行政策与本规定的类同事项,按资金从高原则,不可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登录申报网站(http://qiye.nanjing.gov.cn),按“市级部门”选择“市科技局”,点击“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使用“我的南京”APP扫码登录后,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1)。 (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江北新区、各区(园区)科技人才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线受理并初审和推荐(账号和密码请向市科技局索要)。通过初审的用人单位在线导出申报书(附件2)及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初审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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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w.nanjing.gov.cn/njskxjswyh/201905/t20190507_1530671.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