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认定-E类人才

来源: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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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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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 2.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3.担任“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4.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宁博士后,博士后出站留(来)宁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6.相当于上述类别的高级人才。 (1—4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
扶持标准
E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2400元;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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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fcj.nanjing.gov.cn/ztzl/zfbz/zcfg/201901/t20190114_1373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