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

来源: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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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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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受聘(邀)在我市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的热爱南京,对华友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声誉和社会影响的外国籍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技术或管理职务,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传授或研发,解决单位技术或管理上的关键问题,促进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产生较大影响力的; 2.积极参与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我市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工作,人才培养、学术技术成果显著的,或在以上领域推动我市中外合作交流发挥重要作用的; 4.在各驻宁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具有重大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对构建我市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或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并做出重要贡献的。 5.为我市引进外国智力,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二)重点推荐在推动我市地标产业发展中、在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突破中、在助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企业家等。
扶持标准
颁发“金陵友谊奖”
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金陵友谊奖申请表》及下列相关附件材料:(1)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2)彩色免冠照片;(3)为保证材料翔实,除《金陵友谊奖申请表》中有关外国专家主要贡献描述外,申报单位可以就外国专家从事的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作出补充材料说明;如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的,可将有关报告或批件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二)电子版材料: 《金陵友谊奖申请表》(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及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材料。另需提交一张外国专家清晰个人正面照片电子版(2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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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金陵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w.nanjing.gov.cn/njskxjswyh/202004/t20200416_1836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