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地标专项)-集成电路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

来源: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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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按市财政局、市社会信用工作小组《关于在部分市级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安排中开展企业信用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状况良好; (五)《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1)项目引荐人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向我市提供真实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投资意向、协助我市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和将具有投资意向的非本市投资人或企业引荐到我市实现项目落户,履行中介人职责的国内外个人或组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不得申报; (2)引荐人资格的认定,必须同时取得项目投资方和区(园区)政府工信和招商主管部门的确认; (3)项目引荐人引进落户的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项目,必须在设计、晶圆制造和封测等集成电路关键领域内且具有领先优势; (4)集成电路设计类重点项目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晶圆制造、先进封测、前沿材料和高端装备等集成电路生产类重点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10亿元,或项目列入全市重点投资“双百工程”项目; (5)同一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只认定1个引荐人或1个引荐团队.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2019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集成电路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申报书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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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2019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jxw.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1904/t20190430_1526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