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企业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人才奖励

来源: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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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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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贸易
申报条件
1.服务业企业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人才奖励适用于新设立或从长春域外迁入,实收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且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3年的服务业企业。获奖励企业和个人以后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企业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其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在本企业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在我市依法纳税; (2)企业经营规范、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发展潜力,处于我市服务业产业领域前列,营业收入平稳增长,连续盈利; (3)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营业收入达到全部营业收入的60%以上。
扶持标准
每年奖励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对获奖励者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的人才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申报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2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1亿元及以下的企业,可申报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3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可申报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
申报材料
1.长春市服务业企业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人才奖励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应交税金表、审计报告; (3)申报单位社保参保情况证明和申报人缴交社保历史明细清单; (4)核心成员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5)核心成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证明材料; (6)核心成员在长春纳税的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 (7)反映核心成员能力、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成果鉴定证书、成果应用证明、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照片等); (8)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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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长春市强化人才支撑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长人社联〔2017〕38号)

http://kjj.changchun.gov.cn/ztzl/yhyshjjs/zcwj_45370/sjwj_45373/202009/t20200917_2514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