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为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的优秀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该职业最高级别职业资格,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长春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认定获得“长春市技能大师”或“岗位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吉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吉林省技术能手”、“吉林省千名首席技师”等荣誉称号之一的获得者。
3.国家级一类竟赛前10名、国家级二类竟赛前5名、省级类竟赛前5名、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获得者。
4.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
5.具有一定绝技绝活,并在生产实践中为企业、产业发展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
(二)申报企业应为技能人才相对密集单位,且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单位申报需按规定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且用于技能人才培训、培养的费用占职工教育经费总量不低于50%。
(三)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场地、设备、资金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申报工作室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
(一)工作室申报表。
(二)工作室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技能人才队伍基本情况、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制度措施、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设立工作室的必要性、申请工作室的现实条件、工作室发展规划、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县(市)、区、开发区推荐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参加评审的企业需要上报此项)。
(三)工作室建设规划材料。
1.工作室工作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
2.申报单位用于工作室的场地、设备、资金情况承诺材料。
3.工作室组成人员名册及成员基本情况简介(不低于5人)。
4.工作室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明细(含单位配套资金)。
5.项目实施后1年内拟利用工作室开展的“技研”、“技改”、技能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工作规划说明。
(四)技能大师个人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竟赛、技术创新成果、发明专利等表彰奖励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