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扶持专项-帮助企业留才聚才

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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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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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直面企业需求和人才需要,积极推进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人才公寓等政策落实落地,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搭建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优越环境,为人才安心留企工作创造条件。
扶持标准
1、对市域内企业中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奖励最高额度2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各承担50%。 2、对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用人单位按照20%、40%、40%比例承担。 3、对企业近3年内从长春市市区外引进到市区企业工作且在市区无住房,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企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在市区无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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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长春市人社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zwgk.changchun.gov.cn/zcbm/fgw_98017/rsjxxgkml/202205/t20220502_3007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