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企业改革改组改造支持

来源: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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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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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经市统计局核定的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龙头企业从域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配套企业,须能够保质保量满足主机厂配套需求并已实现正常供货;3.企业全年采购无资产关联本地企业中高端产品或服务,须首次采购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扶持标准
鼓励传统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加快产品技术升级换代,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强链、补链、建链向高端化发展、服务化延伸。对龙头企业从域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配套企业的,配套企业建成投产实现正常供货后,视其贡献大小给予龙头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给予配套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经认定,对我市企业全年采购无资产关联本地企业中高端产品或服务金额首次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2.龙头企业从域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配套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产品合同,主要产品的进库单和出库单;3.全年采购无资产关联本地企业中高端产品或服务,需提供企业与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采购中高端产品和服务合同及凭证,企业与被采购企业无资产关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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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changchun.gov.cn/zw/zfwj/sfbwj_108294/201706/t20170629_279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