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挂牌企业迁入奖励

来源: 长春市金融办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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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域外已上市、新三板挂牌公司将公司注册地、纳税地、资金结算中心迁至长春市城区、开发区。
扶持标准
企业可分别申报上市奖励200万元、挂牌奖励5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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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changchun.gov.cn/ztlm/zbzxmwrzwq/zcszchb/201905/t20190531_1953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