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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奖励

来源: 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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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我市培养和输送到国家队参加奥运会比赛的运动员、输送教练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扶持标准
(一)运动员奖励。获金牌每枚奖励15万元、银牌奖励8万元、铜牌奖励4万元,第四至第八名奖励1.5万元。 (二)输送教练员奖励。输送教练员与所培养训练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同等标准奖励。输送教练员奖励实行奖金总额包干制,奖励对象包括输送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分配比例按75%和25%分配。 (三)出线奖。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奥运会未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每人奖励1万元,输送教练员每人奖励5000元。 (四)创(超)世界纪录奖。创(超)世界纪录的,对运动员及其输送教练员(1份)按金牌标准的50%追加奖励。 (五)其他人员奖励。对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直接相关人员(不含已获奖金的人员),按运动员、输送教练员奖金总额的15%给予奖励,该奖金发放由市文旅广体局根据贡献大小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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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娄底市参加省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http://wlgtj.hnloudi.gov.cn/ldgdj/07/202003/fbc2be630dc841b0b5c6a4ce79f3ee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