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高政策 > 全运会奖励

全运会奖励

来源: 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我市培养和输送到省队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运动会比赛的运动员、输送教练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扶持标准
1.运动员奖励。获金牌每枚奖励5万元、银牌奖励3万元、铜牌奖励1.5万元,第四至第八名奖励5000元。运动员在全运会上获得多个奖项,分别按所获名次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2.输送教练员奖励。输送教练员与所培养训练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同等标准奖励。输送教练员奖励实行奖金总额包干制,奖励对象包括输送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分配比例按75%和25%分配。 3.出线奖。入选湖南体育代表团参加全运会未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0元,输送教练员每人奖励1000元。 4.其他人员奖励。对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直接相关人员(不含已获奖金的人员),按运动员、输送教练员奖金总额的15%给予奖励,该奖金发放由市文旅广体局根据贡献大小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娄底市参加省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http://wlgtj.hnloudi.gov.cn/ldgdj/07/202003/fbc2be630dc841b0b5c6a4ce79f3ee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