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认定-D类人才

来源: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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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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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中A、B、C、D、E类人才的相应条件,从政治品行、职业成就、业绩贡献等方面考量。 2、全职引进的对象不包括组织任命到我市的人才,柔性引进的对象不包括组织任命到我市的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才。 3、全职引进人才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属国内人才的,要求人事关系转入株洲;属外籍人才的,每年须在株洲市工作6个月以上。柔性引进人才要求与用人单位以项目、技术合作的方式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在株实际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1个月且工作成效显著。 4、申报单位应是株洲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依法在株洲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5、新引进到优势新兴产业领域年薪4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生产研发人才,可申请E类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符合以上条件的,由人才所在单位组织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 D类:市级领军人才。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获得以下奖项者:省、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省专利奖二等奖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株洲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涉及科技成果奖项,应在株洲市本地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 2.入选下列人才计划的:湖湘高层次人才、省优秀博士后创新人才;省会计领军人才;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卫生“135”计划第一层次培养人才。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4.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技能大师;省技术能手;省技能大赛“十行状元”。 5.株洲市大型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总经理级经营管理人才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株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长保险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 6.上年度在株洲纳税总额达到5千万元(含)以上的非国有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和金融行业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二选一)。同时,该类企业可以举荐一名E类人才。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扶持标准
全职引进的D类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属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属其他用人单位的,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申报材料
(1)《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请在株洲组工网的公告公示栏或株洲市人社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网址www.0733.gov.cn;http://rsj.zhuzhou.gov.cn/); (2)个人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 (4)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完税证明;全职引进人才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属国内人才的,要求人事关系转入株洲;属外籍人才的,每年须在株洲市工作6个月以上;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6)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7)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主要佐证材料,如近五年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证明、业绩贡献等。 上述申报材料,应提供主要支撑材料,注重精简和管用,无关紧要的不要提供;所有材料须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整理成册,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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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株洲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的公告

http://rsj.zhuzhou.gov.cn//c923/20210226/i1665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