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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家

来源: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征集范围 本市范围内在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服务机构、市直机关等单位中,从事技术研发、法律、经济和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运用、服务等方面相关工作,愿意参与株洲市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政策咨询、评审评奖、运营交易、检验鉴定、维权援助、价值评估、侵权预警、仲裁调解等工作,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分为三种类型专家,即技术类专家、法律类专家、管理类专家。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专家资格等情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心知识产权事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工作满5年,熟悉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和产业政策,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水平或丰富的实务经验。 3.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完成专家职责工作,年龄6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和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省级以上特殊津贴的专家、市认定核心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条件 1.技术类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或曾任高校院所及企业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或入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专家、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或中国专利奖或湖南专利奖(特别奖、一等奖)获奖专利主要发明人。 2.法律类专家: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与法学理论基础;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判定标准;对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难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有深入研究。或取得专利代理师、律师(知识产权)等执业资格3年以上。 3.管理类专家:从事知识产权管理8年以上,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负责人。或取得中级会计师及相应职称、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投融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在专业领域特别优秀、贡献较大、知名度较高的专家,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株洲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证件; (三)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和任职职务证明材料; (五)本人专业专长的证明材料; (六)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七)知识产权或专业成果证明材料; (八)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资质及专业能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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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集株洲市知识产权专家的通告

http://scjgj.zhuzhou.gov.cn//c13738/20210608/i1713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