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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奖励

来源: 张家界市农村农业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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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条件: (1)从事粮食生产工作3年以上,推荐时仍在粮食生产岗位工作。 (2)在粮食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领导或农业科技工作者。 (二)先进种粮大户申报条件分必备条件和参考条件,具体如下: (1)2018年年2月底前与农户签订书面合同且至今有效的流转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所流转耕地无抛荒及非农化现象。 (2)双季稻区大户粮食复种指数不低于所流转耕地面积的150%(其中,符合农业农村部技术规范要求的综合种养面积可比照双季稻面积),中稻区大户“稻油(菜、瓜、肥等)”水旱轮作复种指数不低于180%)。 (3)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占所流转耕地面积的50%以上。 (4)发展绿色生产。在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种植绿肥、推广侧深施肥、秸杆还田等绿色生产技术中应用三项(含三项)以上的面积达到60%以上,稻田综合种养全部达到农业农村部综合种养沟坑比技术规范要求。 (5)推进机械化。具有一定的耕整、插秧、收割、病虫防治等粮食生产机械、仓库、烘干机械. (6)社会形象好,热心公益事业,在当地群众有较好口碑;无涉黑涉恶、无违规大棚房建设、无其他不良记录及影响。 (1)和(6)为必备条件,(2)、(3)、(4)和(5)为参考条件。近三年内已获得过市级粮食生产奖励的粮食生产大户不参与申报。
扶持标准
市农业农村局对考核评选出来的17户先进种粮大户和10名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每户先进种粮大户2万元,每名先进工作者1000元。
申报材料
附件(上述申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身份证;(2)与农户签订的流转耕地书面合同; (3)产品注册商标、“二品一标”认证证书(没有的请忽略此项; (4)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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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张家界市粮食生产奖励方案》的通知

http://yg.zjj.gov.cn/c1897/20201030/i580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