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柔性引才奖励

来源: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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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申报奖励的用人单位应是企业或湘潭市属科研院所,其中企业应在湘潭市范围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湘潭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引进对象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申报当年累计在潭工作时间不少于60天,并在技术研发、产品升级、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扶持标准
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用人单位所付引进人才薪酬(以年度累计)的20%,给予用人单位单人最高20万元奖励,同一单位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企业院士工作站的院士专家不属于柔性引才奖励范畴。
申报材料
1.《湘潭市用人单位柔性引才奖励审批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3.人才符合《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分类认定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或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人才当年累计在用人单位工作60天以上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薪酬支付凭证,人才个人完税凭证等; 5.技术研发、产品升级、项目合作等工作成果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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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湘潭市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xtrs.xiangtan.gov.cn/4778/4786/4795/content_898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