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奖励

来源: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农业,传统服务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人才所在企业或市属科研院所等单位(含市属高职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其中企业应在湘潭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湘潭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 2.申报人才一般应符合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D类人才相当层次标准或担任单位核心技术岗位以上,从事岗位须在其申报当年度发布的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内,在湘潭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股东。国内引进的,人事和社保关系须转入湘潭;国外引进的,每年须在湘潭市工作6个月以上。
扶持标准
分重点骨干急需紧缺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两个层级,分别给予10-20万元、5-1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一)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表; (二)申报人才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报单位及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四)人才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五)人才学历学位证书、人才荣誉认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薪酬证明、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认定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xtrs.xiangtan.gov.cn/4778/4783/4793/content_290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