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科技奖”评选

来源: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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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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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湘潭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人民团体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相关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学风道德优秀。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湘潭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中,从事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等工作,实绩突出; 3.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果,有显著的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4.在工业、农业、卫生、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科学技术普及与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科技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扶持标准
1.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授予“湘潭市青年科技奖”称号,并进行通报表彰; 2.择优推荐参加湖南省青年科技奖和湘潭市级优秀人才的评选。
申报材料
1.《湘潭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要求被推荐人单位填写; 2.《湘潭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意见表》:请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两份专家意见表(两位专家中应至少有一位与被推荐人不在同一单位); 3.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单位应为被推荐人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对其政治思想、科技创新和科学道德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要求有具体事例1500字左右,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推荐人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成果鉴定意见、完成时间及排名情况,获奖证书,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要求加盖有关单位财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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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湘潭市第12届“青年科技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xtrs.xiangtan.gov.cn/4778/4786/4795/content_962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