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湘潭融智计划经费补助

来源: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1/10/08-2021/10/1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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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外国专家湘潭融智计划经费补助的申报主体为聘请了外国专家的企业、学校、科研及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需在本地区注册1年以上(2020年10月18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资金,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项类别 1.外国专家来潭创新创业补助专项。对聘请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长期来潭工作的单位予以资助。聘请单位引进外国专家,签订1年(文教类1学年)以上劳动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在我市新办外国高端人才(A类)或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可申报一次性经费补助。在今年申报期限后引进的,可参与下一批次申报。 2. 外国专家湘潭融智项目补助专项。重点对我市聘请外国专家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研究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资助。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申报单位所聘请外国专家须满足一定的在潭工作年限。全职聘请的外国专家须获得外国高端人才(A类)或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且累计已在潭工作1年以上。柔性引进的外国专家须达到外国专业人才(B类)以上要求,原则上已履行合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②项目申报单位所聘请外国专家参与了我市有关单位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或高新技术研发,并取得较大进展或解决了重要技术问题,提升了单位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单位创新发展。或在我市有关单位担任中级以上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运用先进技术参与管理和生产,提升单位生产效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我市教育卫生科研领域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提升我市教育卫生科研的综合水平,拓展了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深度与层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扶持标准
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原则上给予3 万以上的经费补助。项目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账户, 其中80%用于外国专家国际旅费、食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保险、医疗等其他费用,20%用于外国专家在潭工作、生活补助。
申报材料
(一)外国专家来潭创新创业补助专项 1.《外国专家来潭创新创业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 2.聘用合同; 3.外国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工作类居留许可页; 4.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二)外国专家湘潭融智项目补助专项 1.《外国专家湘潭融智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 2.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 3.项目申报单位的合法登记证书(已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证书; 4.外国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在潭工作期间出入境盖章页; 5.用于支付外国专家来潭工作所产生费用的票据凭证,如工资报酬、国际旅费、国内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等; 6.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如因疫情影响未入境,需提交外国专家为聘请单位提供远程服务的视频、邮件、通话记录等佐证,以及专利、软著、业绩订单、项目立项书等印证工作实绩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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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外国专家湘潭融智计划经费补助的通知

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979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