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来源: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6/28-2022/07/1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一、推荐选拔范围 近三年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在产业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创新、产学研融合发展、校地校企融合发展等方面代表市内领先水平,并为湘潭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已享受我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奖补和入选湘潭市第一、二、三批优秀人才的不再参与本次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申报人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具体条件如下: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市优势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全职从事技术研发工作三年以上(截至2022年7月12日),带领科学技术团队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产学研融合发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前景; 3.申报对象属于企业的,所在企业需为高新技术企业,且近二年年均缴纳税收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含享受免税政策所产生的免税额度),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4.对担任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湖南先进传感研究院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过省级及省级以上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取得了突破性关键核心技术的,以及近三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扶持标准
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委、市政府发文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申报材料
1.申报资料包括:《湘潭市产业科技创新人才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的复印件; (3)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封皮及目录的复印件; (4)所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近二年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免税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及其他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如: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项目任务下达通知、市级(含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证明、所获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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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湘潭市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1046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