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

来源: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10/01-2022/12/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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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2018年5月4日以后新引进到我市工作,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对其在市城区范围内购房或租房的给予货币补贴。
扶持标准
(一)新引进到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购房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其中所购房屋总价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购房价予以补贴。 (二)新引进到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工作的正高职称人员(特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博士研究生(硕士必须为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职或毕业5年内在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价的12%、10%、5%、3%,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8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本条适用于2019年9月9日2021年9月8日期间,新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首次在我市创业的正高职称人员(特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博士研究生(硕士必须为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补贴标准不变,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补贴比例为购房价的1.5%,最高不超过1万元,均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三)新引进到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不在潭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租房补贴,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一)申请购房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登记备案的湘潭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唯一住房证明原件(唯一住房的认定以个人为单位,A、B、C、D类高层次人才不需提供唯一住房证明); 5.相关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材料或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创业的提供以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7.在湘潭市连续工作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原件、创业的提供机构在湘潭市连续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税收申报记录; 8.所购房屋五年内(自完税之日起算)不得交易的承诺书。 9.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申请租房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相关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5.在湘潭市连续工作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原件 6.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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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湘潭市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的通知

http://xtjs.xiangtan.gov.cn/6512/6518/6528/content_1063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