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创新创业资助工程奖补

来源: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个体工商户和优质初创企业申报条件: 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规模相对较小、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 2、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如2016年评选,要求注册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以后,以此类推); 3、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突出的创业事迹或经历; 4、个体工商户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5人以上,初创企业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30人以上; 5、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初创企业可优先评选。
扶持标准
由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择优资助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100个个体工商户和50个优质初创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分别给予1万元/个、4万元/个的一次性创新创业奖补。按照“公开申报、择优推荐、量化评选、上网公示”的原则择优评选。
申报材料
对符合“创新创业资助工程奖补”申报条件的,可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申报对象文字推荐材料(创业事迹、亮点、效果等1000字以内); ②《衡阳市创新创业资助工程奖补申请表》(见附件2)和《衡阳市创新创业资助工程考评记分表》(见附件3)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 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记录)。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xxgk/tzgg/20201117/i2209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