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个人所得税奖励

来源: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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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市辖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下同)的“12+1”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高层次科研人员(注册地在县市范围内企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由县市负责)。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所在企业年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2.个人当年在岳阳市实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部分达到10万元(含)以上; 3.申请人应为企业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人员; 4.遵纪守法,社会信用及评价良好。
扶持标准
依据当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部分金额,按受益地方财政50%的比例给予纳税人返还奖励,每人最高返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岳阳市重点企业科研人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申报表》、《岳阳市重点企业科研人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申报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申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纳税证明; 4.申报企业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的纳税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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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岳阳市重点企业科研人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办法》的通知

http://jxw.yueyang.gov.cn/7249/7252/content_1802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