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专项资金

来源: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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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产业园,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开放型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外经贸发展、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及服务促进、市场体系建设、招商引资、贸易促进等开放型经济发展主要领域的重要平台搭建、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活动开展、重大任务落实。 主要包括: (一)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二)加强开放型经济载体建设,支持重点区域、基地和园区建设; (三)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外贸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扩大对外交流交往,实施“走出去”战略; (五)构建国际营销网络,开拓国际市场,培育新外贸业态; (六)维护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应对贸易摩擦; (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大活动和展会; (八)有利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事项; (九)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申报开放型资金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单位或企业有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
扶持标准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开放型资金分别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进行分配。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支持方式主要为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主要依据当年预算规模、均衡性因素、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库、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等,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相关因素权重,进行测算及安排资金。 (一)直接补助标准:对于企业申报的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支出总额的20%(企业境外参展项目除外),公共服务类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支出的40%。 (二)贷款贴息标准:按照银行贷款余额和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计算贴息,项目贷款期限应在1年以上(含1年),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三)其他支持标准:由市财政局与市直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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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商务粮食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czj.yueyang.gov.cn/9062/9065/9066/content_1649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