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奖补

来源: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市级创业带动就业优质企业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或吸纳就业能力大的初创企业。 2.正常运营1年以上,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25人以上; 3.合法正常经营,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可优先评选。 (二)市级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2.正常运营1年以上,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3人以上; 3.合法正常经营,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创业项目实施地址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可优先评选。 (三)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拥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2.申报单位的建筑面积应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 3.现有入驻企业个数不少于20家,现有入驻企业带动就业人数合计不少于150人。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比例较高的基地可优先评选。 (四)市级创业带动就业优秀组织申报条件 1.突出就业优先战略,制定稳定与扩大就业的规划措施及方案。 2.申报组织所在当地创业氛围浓厚,稳就业宣传到位,整体就业形势稳定。 3.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各项服务工作,保障资金投入,各项服务有记录,台账数据真实可信,更新及时。 4.有创业带动就业的好典型和突出工作亮点,社会评价反响好。
扶持标准
对入选的初创企业,授予“郴州市××年度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称号,同时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入选的个体工商户,授予“郴州市××年度自主创业优秀个体工商户”称号,同时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入选的创业基地,授予“郴州市××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称号,同时给予每个基地3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入选的服务组织,授予“郴州市××年度创业带动就业优秀组织”称号,同时给予每个组织1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人社部门按规定直接拨付到获奖对象的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
1.申报“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和“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需提供: 申报对象文字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创业就业简要事迹、亮点、效果等(800字以内);对应项目的《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表》(附件1)和《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审计分表》(附件2);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应每项考评指标的证明材料;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 2.申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需提供: 申报对象文字推荐材料,内容包括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亮点(2000字以内);对应项目的《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表》(附件1)和《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审计分表》(附件2);对应各项考评指标的佐证材料;组织机构批准文件、法人资格证书(登记机关出具)、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优秀组织需提供: 申报对象文字推荐材料。内容包括: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亮点(2000字以内);对应项目的《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表》(附件1)和《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审计分表》(附件2);对应各项考评指标的佐证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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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郴人社发〔2019〕71号)

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051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