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511示范 工程”奖励

来源: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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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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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拥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2.申报单位的建筑面积应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 3.现有入驻企业个数不少于20家,现有入驻企业带动就业人数合计不少于150人。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的基地可优先评选。 (二)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社区(村)申报条件 1.申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条件: (1)当地党委政府出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突出就业优先战略,有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的规划措施。 (2)设有创业指导服务机构,配备了创业指导服务人员,建立了创业指导团队,工作开展成绩显著。 (3)当地创业氛围浓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开展了针对辖区中小微创业者的咨询指导,就业局势稳定。 (4)上级下达的年度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且带动城乡就业效果明显,有据可查。 (5)因创业引领拉动,当地GDP增速高于同期全市平均水平,工作亮点突出并涌现了一些新产业、新业态。 2.申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条件: (1)本社区(村)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创业带动就业具体工作规划,设有创业指导机构,配备了创业服务人员,建立了创业指导团队,创业企业底数清楚,创业就业氛围浓厚。 (2)上级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且带动城乡就业效果显著,有据可查。 (3)近两年各项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本社区(村)涌现了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的好典型和突出工作亮点。
扶持标准
“511示范工程”每两年择优评选出5个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统一授予“××——××年度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奖牌,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两年择优评选出10个示范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统一授予“××——××年度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年度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奖牌,对“示范街道(乡镇)”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示范社区(村)”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申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文字材料。内容包括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亮点(2000字以内)。 (2)《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申报评选表》(附件1); (3)《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考评记分表》(附件2),以及各项考评指标的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批准文件、法人资格证书(登记机关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社区(村)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文字材料。内容包括: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亮点(2000字以内)。 (2)《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考评记分表》(附件3),以及各项考评指标的佐证材料; (3)申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的,填写《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考评记分表》(附件4),以及各项考评指标的佐证材料。 以上上报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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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郴州市创业带动就业“511示范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

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8/content_3084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