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搬迁补贴

来源: 郴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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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郴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设立独立企业法人,并在当地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且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与电子信息产品相关的设备生产、硬件制造、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电子信息企业异地搬迁原有生产设备到我市生产。
扶持标准
迁入设备评估值在700万元(含700万元)-2000万元的,补贴不超过50万元;设备评估值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3500万元的,补贴不超过80万元;设备评估值在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元)的,补贴10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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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郴州市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gxj.czs.gov.cn/zwgk/tzgg/content_3236092.html